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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肘子凶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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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荒门是一个庞大的组织。

    所谓庞大,其规模遍及各热闹繁华的城池,北国以南南国以北,南疆大漠。每个有可能存在生意的地方,就存在上荒门。

    所以上荒门有无数的分舵,每个分舵都有专人负责生意接洽,人手调遣。

    它的总部在北国,因为门主非欢觉得北国的气候相对舒坦,冬天木炭什么的供应充足,很暖和。

    北国的总部是上京的一处大宅子,地处相对偏僻。

    占地约五十亩。除了外派任务的组长,其他人都在这里有自己的住处和办公地点。

    相当于高级员工的高级宿舍和办公区,可以在此吃饭,吃饭,吃饭,再吃饭。

    因为,厨房的厨子是非欢特意从乡下请来的宫廷退休的御厨,菜肴,好吃,糕点,好吃,甜羹汤水,更是好吃。

    号称能把鱼香茄子做出鱼的味道,把宫保鸡丁做出鸡的味道【删除括号语】

    没有事情干的非欢就一天十二个时辰窝在自己的门主专用私人大主卧里,睡觉,健身,兼看看野史熟悉一下真实历史。

    她穿过来以后对自己所处的时代着实了解不多,除了一心扑在生意和发扬壮大怪老头子留下的上荒门上以及吃喝玩乐外还真的没有关注过别的,此时很需要补一下课。

    俗话说得好,历史看野史。但是这个朝代的野史显然不给力,非欢看了几天除了皇帝的老婆生出猫来这种稍微劲爆有点看头的内容外什么也没记住,恶补行动宣告失败。

    突发奇想的非欢想到从现有的两位皇帝入手,深入浅出的来熟悉皇室繁衍状况。

    北国老皇帝不用说,她大致知道一些。

    从北国的开国皇帝算起到老皇帝这是五十二代,完全就是“一代不如一代”“前浪把后浪拍死在沙滩上”的状况,到老皇帝这明显就岌岌可危了,政事上完全不关心,子嗣稀少,有绝后危险。

    南国到奶娃赵小王爷和佛爷毓王这一代只有三十多代,除了北国皇室相对高产的原因外,南国时局比较乱,统一相对北国晚些。

    这一代的南国皇帝比北国老皇帝好点,但也不是什么好鸟,听别人扯几句就把自己儿子送到山上修佛,智商明显捉急。

    非欢一拍自己脑门,她为什么要为那个佛爷抱不平?

    她猛地坐起来,她是怎么想到凤扶兰的?

    哦,对。从南国皇室,南国皇室是从北国皇室那里想到的,北国皇室是因为她看完野史很无聊想到的——她干嘛要了解皇室?皇室关她什么事?

    非欢心虚的把那堆资料拨开:“我要吃饭!”

    冰糖炖肘子,清蒸鲫鱼,凉拌猪脑壳肉,咸酥鸡,酸黄瓜,小米椒。非欢看着饭桌直皱眉,把筷子“啪”拍到桌上,金彩银宝闻声一震。

    “我的……”金彩赶紧接话道:“没错,都是根据您自制的食谱安排的,今天是‘开荤日’,您可以吃肉。”

    主子一向无肉不欢,奈何一吃肉身材就像吹了气一样膨胀起来,只好忍痛割爱只吃素菜和汤水,不沾肉腥。

    但没过几天就振臂高呼“这样的日子根本不是人过的”,自己坐拥千万家财竟然还不能吃肉,岂有此理?

    于是主子又自己设了一个“开荤日”,当然是形同虚设的,连固定的日子都没有。主子说哪天是开荤日,哪天就是……

    银宝殷勤的把凉拌猪脑壳肉推到非欢面前,非欢摇摇头。金彩拿过来一碟松鼠鳜鱼,非欢又摇摇头。

    最后她可怜兮兮的看向银宝:“我想吃炸鸡和啤酒。”

    金彩银宝同时出言:“不行!”

    “一块,一杯。”

    “主子。”银宝痛心疾首的看着非欢:“您可不瘦了。”

    “半块,半杯。”

    金彩心虚的点点头,立刻被银宝狠狠瞪一眼。然而银宝很快又在非欢哀怨万分的目光下败下阵来,去厨房吩咐厨师炸鸡排。

    炸鸡和啤酒,非欢叨叨着,那可是她前世最喜欢的食物。自从迷上了都教授,不管是初雪初雨初春初夏都想吃。

    香喷喷的炸鸡排和金黄色冒雪白泡泡的啤酒,想起来就不由“丝溜”一声。

    来到这里后虽然没有现成的炸鸡啤酒,不过此等问题明显难不倒爱动手机智的非欢。

    新鲜鸡肉裹面粉进油炸,炸鸡马上出炉。只是啤酒的问题为难了好一阵,最后她把一种小麦酒加了蜜糖,味道和啤酒差不多,还甘醇一点。

    于是美食组合横空出世了,但是高昂的卡路里显然是她不能承受的。

    所以只好像电视剧里那样,每逢一个特定的时间(比如初春初夏初秋初冬初雷初闪电什么的),拿出来吃一些。

    宽阔的宅子门口,一个发须灰白,眼珠浑浊的老头倚在门前。这里是远离闹市的京郊,来来往往的人并不多。

    老头倚在门前,好半天才等到一个小厮进门。

    他手疾眼快的抓住那人袖子:“小哥,行行好哎……”

    小厮一阵诧异,少有乞丐到京郊这种冷清的地方来乞讨。

    而且这里正是上荒门在京都的总部,他警惕的盯着倚在门前的老头:“你干什么?”

    老头眼珠翻翻,从远处看来毫无差异。

    “讨饭呗。”

    非欢托腮等着她的炸鸡啤酒,外面一个小厮进来,同银宝耳语几句。她斜一眼:“怎么了怎么了。”

    “有个老头在外面,说是来讨饭的。”

    小厮一脸为难:“本来是想赶他走的,可那老头说他身上有劳什子——传染病。给他一顿饱饭就走否则就要死在咱们门口,还说谁碰他谁就得传染病。”

    “哦,你们拿一根木棍,把他拨走。”非欢浑身怨气迸发,耽误她吃饭的都不是好人。

    “那老头说了,怎么弄他他都不走。除非给他饭吃,他说他闻见后院有饭菜香味儿了。”

    “那他就是骗人的,不走就拿棍子打走。”非欢狠狠戳着面前的猪脑壳肉,戳戳戳。

    不一会儿小厮又回来了:“那老头唱了首歌,说凡是听见他唱的没有不给饭的。”

    “什么歌。”非欢几乎眼中喷火了。

    “老太太您么真行好,给个勃勃吃不了。东屋里瞧那么西屋里看,没有勃勃赏碗饭。”

    小厮声情并茂的唱起来,就差打个快板来跟节奏了。

    “让他进来。”非欢猛地抬头,难道是这个时代的丐帮成员,还带讨饭歌属性的。

    一会儿不会跳进来说他是八袋长老之类的吧,得好好笼络一下。

    炸鸡姗姗来迟,非欢高兴地捏着一块炸鸡放进嘴里。唔,好吃。

    不一会儿一个衣衫褴褛拄着拐杖的老头扶着门框走了进来,非欢一惊,差点连嘴里的鸡肉都掉下去。

    她狠狠瞪了一眼,这两个丫头。居然直接把乞丐请进她的饭桌上了。

    更让人大跌眼镜的是,老头居然直接拉过椅子坐了下来。“有肉啊。”

    老头吸着鼻子,非欢一阵干呕。然后她就看着那老头丝毫不忌讳的拿过一只肘子,大口大口啃起来。

    “慢,慢点。”

    非欢看的心惊胆战,这老头牙口也实在是好。这么大的肘子都直接拿起来啃,换做是她五六十岁的时候不知道有没有这种胆量。

    一只肘子很快就见了骨头,老头吧唧吧唧嘴,又伸出手准确的命中了盐酥鸡。

    非欢疑惑的看着老头的白色眼珠,看起来是瞎子。难道嗅觉这么好?

    一只鸡在他手中也没有坚持多久,老头心满意足的吐出骨头,翘起二郎腿,用手指把非欢面前的几片猪脑壳肉夹到嘴里。

    非欢默默放下了手中的炸鸡。

    “您吃饱了没有?”

    非欢刚想恭敬的问候这位丐帮长老,没想到老头在空气中闻了闻,惊喜的叹道:“这是…….炸鸡和啤酒的味道啊。”

    非欢手一抖,险些把啤酒推下桌去。

    然后她猛挥两下胳膊,将金彩银宝二人都赶了出去。

    神秘兮兮带着惊喜的表情道:“你也喜欢炸鸡和啤酒?”

    “当然,初雪的时候要吃炸鸡和啤酒。”

    老头一脸神往的样子,非欢激动地把一叠炸鸡块纷纷堆到老头面前。

    “前辈也是穿来的?”

    老头眼皮眨眨,两只白色眼珠顷刻恢复成灰色。

    “怎么,你也认识千颂伊和都教授?”

    “那是我的偶像啊。”非欢喜极而泣,顾不得老头满手的油就握住他的手。

    “您是哪一年穿来的,咋过来的?”在陌生的时空还能碰到同道中人,真是让人激动啊。

    “咳咳,14年的5月1日,那天我刚出门去见我未来的女朋友,没想到一辆卡车侧翻,直接把我压在下面,我就到这儿来了。”老头热泪盈眶:“同志你呢?”

    “我……”

    非欢语塞:“好像是心脏病还是什么突发病来着……莫名奇妙醒了就在这儿了。”

    穿过来太多年,有些事真的也记不清楚了。

    “唉呀妈呀。”老头拍手:“总算找到战友啦,我还以为自己得孤独终生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