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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反派大佬的爸爸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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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为防盗章  “老三, 好点没?不行咱去医院。”外面传来一个女人柔弱的声音。

    “不用, 就是头还晕的很, 我睡一觉就没事了。”林则躺回床上, 拉了拉被子,虽然有些补丁,却洗的很干净, 有股淡淡的肥皂味。

    闭上眼睛,脑海中多出一段这具身体的记忆。

    现在是七零年,原身的父亲是大学教授,文化大GM的时候被人举报, 批/斗了一阵之后,给下放到西北那边改造,没过多久, 原身的妈妈就带着他和妹妹改嫁现在的继父。

    继父本身有一儿一女, 两人年纪都比他大, 老大张建国已经参加工作,老二张秀华今年高三, 他在家行三,有个比他小一岁的弟弟, 是继父原配和别人生的孩子,因为爸妈都死了, 没人要他, 被继父给接回家, 然后继父和他妈又生了一个女儿, 今年才三岁。

    也就是说,上面的哥哥姐姐和他没血缘关系,下面一个更没关系的弟弟,一个亲妹妹,还有一个同母异父的妹妹,这家情况够复杂的,兄弟姐妹六个,三个姓,大杂烩都没这么杂。

    原身的母亲是一个多愁善感的人,还有点圣母,原身自己深受他妈的影响,有点圣父体质,在家全都让着哥哥姐姐和弟弟妹妹不说,在学校也经常受人欺负。

    这次会生病就是因为把自己的口粮接济了同学,回家不敢说,又被继兄划走一半的饭,生生饿晕过去了。

    林则看着记忆中的原身,好悬没抽他巴掌,这就是个奇葩,别人打他,他还担心别人手疼,有病。

    那么他会拿出自己的灵魂来救所谓的男配女配也就不奇怪了。

    “打开任务系统。”林则深吸了一口气,不管了,既然他接手这具身体,自然不会按照以前那样生活。

    “编号0339为您服务。”先是机械音,紧接着石头才说道:“你的运气不错,第一个任务世界是近现代世界。”

    “70年,吃不饱穿不暖,哪里好了?”林则扫了眼石头,这家伙现在恢复成石头模样,不过比初见时小了一圈,现在就依附在林则的手臂内侧,像膏药一样贴在那,看着像胎记。

    任务说难也不难,说不难也难,无非就是帮助男女主角顺利结婚,然后解救女三号和女四号,并且希望女主和女四号幸福,这里的标准还不同,原身觉得只要女主如愿嫁给男主就是得到幸福,那这个娶女四号,给她一个幸福温暖的家是什么鬼。

    “不解释解释吗?”这就是小小的帮助?

    “我觉得你应该先接受原身后面的记忆,里面肯定能给你答案。”石头赶紧回答道。

    “接收记忆。”林则顿了顿,都已经到了这个世界,还能怎么办?

    “嘶!”比刚醒来时候更剧烈的头痛如潮水般涌来,全身像被撕裂成碎片一样,又仿佛有人扼住喉咙,带来渐强的窒息感,连叫喊的声音都出不来,如同脱水的鱼,张着嘴不断开合,仿佛过了一个世纪,林则睁开双眼,脊背汗湿,胸膛起伏。

    “为什么会这么痛?”声音沙哑。

    “我的能量太低,只能选择这种野蛮的灌输,他的记忆太庞大,你承受不住是肯的的。”石头顿了顿,又道:“所以下次你想要不痛,就必须拥有更多能量。”

    林则忍不住想骂人,知道这事怪不到石头身上,没有多计较,开始梳理新得到的记忆。

    原身今年会代替继姐下乡,在火车上认识男主和女二,然后很‘幸运’的分到一个村,开始了知青生活。

    故事也简单,男主和女二是青梅竹马,下乡后,男主和女主相爱,男二、男三和男四都喜欢女主,女二女三都喜欢男主,然后就是为了争夺男主和女主各种‘斗’,值得一提的是,女四竟然不喜欢男主,反而喜欢男三,也就是原身,现在的自己。

    所以小怂包想要给女四幸福?

    下乡当知青?

    搜了搜记忆,原身好像已经填了下乡志愿表,再过半个月就得下乡,看来得尽快准备了。

    首先是他从主世界带来的物质,当时他也不知道要穿越到怎样的小世界,干脆就找了荒野求生的视频看了,还学了不少野外的求生技能,买的也都是求生必需品。

    一立方装不了太多东西,但是把所有东西都拿出来放在床上,还是挺可观的。

    十把金属质地的打火机,当初花了好几百买的,这玩意既实用又能卖钱,较占地方的药箱和调料箱,一只装满盐,压缩饼干,牛肉干,巧克力的黑色背包,内/裤、牙刷、牙膏,还有两个老式手电筒,几对电池,军刀,军工铲,军用水壶,手表,另外就是他用所有存款买了金子和银子,这可是硬通货,到哪都能用。

    有了这些东西,他有把握将日子过好,可惜之前不知道是70年代,不然他就可以淘换一些七十年代的票,现在的科技肯定查不出21世纪的仿冒品。

    “有人在靠近。”石头突然说道。

    林则连忙将东西收回储存空间,靠墙坐在床上,来人是一个10岁多点的小姑娘,推了帘子进来。

    “哥你醒啦!赶紧吃点东西。”小姑娘端着碗走近林则,“妈特地给你煮的糖水蛋,赶紧吃了。”说着,她咽了咽口水。

    林则看了她一眼,这小姑娘就是他的亲生妹妹,性格和原身完全相反,有点泼辣,要不是这小姑娘护着,兴许原身早就饿死了。

    这具身体两天没吃东西,刚才又是接收记忆,又是整理物质,现在回过神来,只觉得腹内空空,胃一抽一抽的疼,接过来几口就喝了,吃了一个荷包蛋,剩下一个递给她。

    “哥吃不下,这个你吃了。”林则觉得原身够废材,照顾不了自己不说,还得靠一个才十三岁的妹妹,有够窝囊。

    “我不要,这是妈煮给你补身子的。”林慧看了眼碗里的蛋,又咽了咽口水,坚定的摇头。

    “给你就吃,不吃我可就生气了。”林则硬塞到她手里,看着她小口小口吃了,嘴角微微扬起,没有人知道,他其实一直想要有个妹妹,可惜不管父亲那边还是妈妈那边,弟弟妹妹对他都不亲近,他又是那种热脸贴冷屁股的人,久而久之,就形成了独来独往的性格。

    “哥,你真的要下乡吗?如果去了什么时候能够回来?”林慧吃完鸡蛋,没急着走,仰着小脑袋问道。

    林则顿了顿,他要去完成任务,乡下是必去的,这孩子年纪虽然小,却很有主意,没有原身这个猪队友,说不定还能过得更好些,摸了摸小姑娘的头。

    “哥肯定能回来,你以后在家里好好照顾自己,他们说什么你就应着,别老和他们作对,外人看到了只会说你不是。”见小姑娘快要急眼了,林则赶紧说道:“没叫你就听他们的,面上应着,做不做是你的事儿,别总横冲直撞的,学聪明点。”

    林慧不敢置信的看着林则,要不是他没变模样,她都以为眼前这人被人掉包了。

    “行了,把碗端出去吧,我再歇会。”吃了糖水蛋,身体舒服很多,可是他的精神还没恢复。

    晚饭的时候,是另一个才六岁的妹妹进来叫他出去吃饭。

    张秀华,就是原身的继姐看到他讨好地笑笑,现在可不能跟他呛声,万一他出去外面乱嚷嚷,到时候她就得去那种穷乡僻壤的乡下,这可不成。

    林则不搭理他们,径自拿了碗盛了满满一碗饭,继兄张建国张了张嘴,刚想说话,桌底下的脚就被张秀华踢了一下。

    闷声吃完饭,抓了条红薯揣兜里就走。

    林则的父亲是海归,那时候能出国,可见家里有多富裕,回国后成了大学教授,那脑瓜子绝对聪明,所以他回国后就建议父亲把家里的田地全部上交,只留一座小四合院自住,算是过了五几年的特殊时期,可惜却没躲过另一个危机,连带爷爷奶奶也在那场运动中丧了命。

    苏曼也就是原身的妈妈是个不顶用的,原身也懦弱,女儿又小,没办法,他只能将林家的底细告诉林则,还要求他不能告诉任何人,包括苏曼,等娶妻生子之后再打开,如果时事没变,就永远不能打开。

    原身是懦弱,却有个优点,答应别人的事情绝对会做到,并且就是烂在肚子里也不会说。

    林则可不是原身,现在是特殊时期,马上就下乡了,要知道这小怂包82年车祸死了,连京城都没回来过,现在不取还不知道便宜谁,还有远在西北的老头子,林则撇了撇嘴,不想承认羡慕‘林则’有个慈父,也不知道什么个情况,有机会得去看看,以后把人给弄出来。

    取出军用铲甩了甩,当初买下这玩意,真是明智。

    “小则,我知道你的来意,不是我不愿意帮忙,学校就那么几个名额,你说你们这么多人盯着,我也不好办。”胡支书面露难色。

    林则闻言心下一动,意思是学校要招老师?别管机会大不大,试试总没错。

    “叔,我也没别的意思,就是村里有需要的时候能优先考虑一下我。”林则一脸诚恳的说完,婉拒了村支书老婆的晚饭邀请,打道回府。

    “高级软糖,还有这烟酒,看样子值不少钱。”村支书老婆打开袋子看了看,凑近胡支书耳边小声嘀咕。

    吧嗒吧嗒抽了几口旱烟,“趁着天黑让杨松提回去,这些不能要。”村里就要一个老师,那么多人盯着,林则一个新来的知青哪能轮的上。

    林则看着东西,心里多少有些小失望,但是东西绝对不能收回来,他往后还想不想在这村里混了。

    当即提着东西送回支书家。

    “叔,您看这闹的,我是感谢您这么照顾我,不说别的,杨松哥那么忙,还帮我把家重新刷了一遍,又帮我种了菜,您就更别说了,我这刚到乡下,什么活都不会,您特意分了轻活给我还教我怎么做,我都记在心里,就是一点小心意,没别的意思。”胡支书为人确实不错,就这几天,他们已经打听到分到隔壁村的知青,没给粮食不说,还分了重活给他们。

    胡支书见他把东西拿回来,先是脸上不高兴,等林则把话说完,一脸欣慰,道:“你们能理解就好。不过这东西我不能收,带回去。”

    “林知青。”胡敏聪看到林则,含羞带怯的打招呼道。

    “胡同志。”林则点头回应,“这就是点小心意,叔,您就收下吧,不然我这心里实在过意不去。”

    “爸,既然林则同志都这么说了,您就收下吧!”胡敏聪一直看着林则,随即转了转眼珠子,开口帮衬道。

    林则讶异的看了她一眼,看她那模样,好像对他也有点意思?奇怪了,女三不是一直喜欢男主,并且为了他要死要活的?

    “对,您一定得收下,时间不早了,我这就先回去了。”

    “等等,有个活我觉得不错,你要不要试试?”见林则看着他,胡支书也不卖关子,“咱们村原先有两头牛,去年配种成功,今年就有四头,得专门找个人来放牛,你愿不愿意做?”

    闻言,林则一愣,放牛?

    “谢谢叔,我愿意放牛,可这活从没做过,恐怕得找人教教我。”

    放牛在乡下绝对是轻活,农闲的时候赶山上让它自己吃草,农忙的时候去割牛草就行了,虽然也累,可跟地里的活比起来,绝对是轻的不能再轻。

    “就是这个工分比较少,一天六个工分,你可要想清楚。”胡支书试探着问道。

    林则笑道:“没事,我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等以后成家了再换别的活不迟。”

    得知老师只招一人的时候,他就没想法了,记工分的活现在大队长老婆做着,下地的活哪样不累,放牛他应该还能承受,而且这活也不招人妒忌,毕竟一天只有六个工分。

    妒忌是没人妒忌了,可村里的人却觉得林则不够努力,贪图享乐,现在这年代,讲究劳动光荣,他这种行为,在村里人看来就是懒汉,哪怕之前瞧着人高大俊逸,家里条件不错,经这一下,也大打则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