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章视死如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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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大叔,你回来了。快洗洗吧,我去给你端些水来。”
春桃正在小院儿里,整理着那块小小的菜地,看见焦老大走进了院子,不由得很是欢喜雀跃,一奔一跳的去那灶间打水去了。
“真是个好姑娘啊。”
满脸灰尘的焦老大很是有些感慨。
“来来来,焦大叔,水来了。可清凉着呢。”
春桃用一个边沿有些破损了的铜盆,端来半盆清水,里面还发了一块有些发灰了的旧白毛巾。
“好好好,春桃真是个好孩子。来来来,快给焦叔,我自己来、自己来就行了。”
焦老大接过春桃手里的铜盆,放置于院中的一块石头上,撸起袖子,清洗了起来。
“焦叔,你洗洗吧,我去做晚饭去了。”
春桃说完,转身又走进了灶房,一片锅碗瓢盆的叮叮当当声,清脆的传来。
不一会儿,烟囱里,炊烟袅袅生起。
“阿柴啊,你小子快带着你娘一起回来吧。回来看看、瞧瞧,春桃,多好的一个姑娘。她要是能做我儿媳妇就好了,呵呵。阿柴,快点儿回来吧,回来就看你小子有没有那本事、有没有那福分喽。”
焦老大右手里拿着那块湿毛巾,愣愣的蹲在那铜盆前。左手还浸泡在那铜盆里的清水之中,一丝丝血水正悄悄的浸染、渗透。
这些天,虽然上不了花果山、打不了柴了,可是焦老大也没有闲着。
这不,那天一早去打柴,虽说未能上得了那花果山去,但是后来焦老大也并没有回来,而是直接就去了那海州城里。
在那菜市街上,海州城那柳员外家的管家正在招人。
焦老大想都没想就上前报了名,是啊,每天可有三个铜板呢。而要做的事情,只不过是些体力活儿罢了。
自己别的没有,一把子力气可还是有的。
这每天里,自己和其他几个劳力,就是在那花果山上,从那山涧里往那水帘洞处担水。
累是累了点儿,每天中午在那工地上,吃着自己带去的干粮。晚上回来,吃完春桃做的晚饭,洗洗上床,倒头就睡着了。
今天一不小心,脚下滑了一下。幸好自己反应快,左手撑住了身旁的一棵树,否则那一担水,还不都得洒了?
如今只不过是左手蹭破了点油皮罢了,如果真摔伤了,这回家躺着,每日里没了一份收入不算,还得花钱请郎中来看伤啊。
再说自己也不能让自己闲着啊,这一空闲下来,总是满脑子里都是他们娘儿俩的身影。
“焦叔,准备吃晚饭了。今晚吃红薯稀饭。那红薯可甜了。”
焦老大蹲在那里,背后传来了春桃开心的声音。
“好,吃饭喽。”
焦老大起身,端起那盆变得浑浊的水,朝院里那菜地走去。
“哗”的一声,焦老大把那盆水泼洒到了菜地里。
…………
“马文元,你到底是给我爹施了什么法术,这几天,天晚了,他也不赶你走了。你这、这每天都赖在我家了还?”
朴晓雨站在自家院子的花圃里,手里拿着一把小剪刀,一边随意的打理着身前的一丛月季花,一边故意冷着个脸、脆生生的说道。
“呵呵,本少爷自有妙计,不足为外人道也。”
马文元站在朴晓雨身后不远处,痴痴的看着朴晓雨俏生生的背影,好像刚刚回过神来似的,嬉皮笑脸的说道。
“呦嗨!马文元,我朴晓雨对你来说,竟然是成了一个外人了吗?”
朴晓雨忽然转过身来,佯装恼怒,手里拿着把剪刀,横眉竖眼的看着马文元。
“不不、不是,自己人、自己人。我的好晓雨妹妹,又怎么会是外人呢。呵呵呵……”
马文元向前走近几步,陪着笑脸。
“这还差不多,说,你到底给我爹爹灌了什么迷魂汤?”
朴晓雨伸出拿着剪刀的右手,指向走到近前来的马文元。
“嘿嘿嘿,也没有什么啦。我只不过是从我爹爹那间用来附庸风雅的书房里,偷了一套《二十四史》带给了你爹。”
马文元抬起右手,挠了挠头,讪笑着说道。
“什么?《二十四史》?我爹就因为一套书,这就准备把他女儿给卖了?”
朴晓雨杏目圆睁,手里的剪刀都快戳到马文元的胸口了。
“那可不是普通的《二十四史》啊,那可是我爹费了不少功夫,好不容易才搞来的。那可是本朝当今圣上钦定的武英殿刻印版本,十分的难得。我看这落我爹手里也没有什么用,就放在那书架上生灰了。所以本少爷,就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
马文元正有些兴奋的开始要显摆着自己的能耐呢,突然又被朴晓雨一声清脆的怒喝给打断了。
“马文元,瞧你这副模样。你是不是自认为摆平了我爹,就万事大吉了?嗯?哼!”
朴晓雨放下平举着的右手,愤愤然的一甩手,就准备拂袖而去。
没想到,把手里的剪刀给一下子脱了手去,无巧不巧的落在了那刚才修剪的月季花丛中了。当下好像竟是顾不得了似的,朴晓雨气呼呼的就朝花圃外走去。
“哎?哎!晓雨晓雨,我不是那意思啊。我、我对你的心思,你还不清楚吗?”
马文元转身抬腿起步,就欲追着朴晓雨而去。
“站住。”朴晓雨正走到这花圃边上,突然间发出一声低喝。
只见朴晓雨停了下来,也不回头,冷声说道:“马文元,给本小姐把那把小剪刀给剪回来,那可是本小姐的心爱之物。快点儿去捡吧,捡不回来,今晚就别想有饭吃。哼!”
说完,朴晓雨就出了这花圃而去。圆门处先向左转了个弯,不知何故,花枝乱颤似的一跺脚,转身走向圆门右边而去,不见了人影。
“呃?这?啊?剪刀捡回来了就有晚饭吃,这岂不是说……哈哈,找找找,快快找,找到剪刀,去吃饭……去吃饭。”
马文元由一开始的傻眼,转而愣神,再到后来的恍然大悟,当下就转过身来。
突然之间,马文元却又愣愣的站着不动了、傻了眼似的。
只见那把小剪刀,正落在那月季花丛的中央。
这看上去不太大的一丛月季花,现在开的可正好着呢。
枝枝蔓蔓反复缠绕,绿叶衬托着朵朵红花,一阵微风吹来,丝丝摇曳。
可是这纵横零落的枝枝丫丫间,那些肉眼可见、却又数之不清的月季花刺,不由得让马文元深深的倒吸了一口凉气。
“我我我,这女人心,看来可还真的是那海底针啊!我?不管了不管了,堂堂男子汉大丈夫,被这月季花刺扎个几下子,又不会死。为了能有晚饭吃,不是,是为了我心爱的晓雨,我、我马文元,拼了。”
马文元一个人站在那花圃里,总算是絮絮叨叨、自言自语似的、自我鼓励完了。
当下是一副咬牙切齿的模样,抬脚就向那丛月季花走去,好像是临了要上战场打仗的士卒似的、一副视死如归的模样。
“焦大叔,你回来了。快洗洗吧,我去给你端些水来。”
春桃正在小院儿里,整理着那块小小的菜地,看见焦老大走进了院子,不由得很是欢喜雀跃,一奔一跳的去那灶间打水去了。
“真是个好姑娘啊。”
满脸灰尘的焦老大很是有些感慨。
“来来来,焦大叔,水来了。可清凉着呢。”
春桃用一个边沿有些破损了的铜盆,端来半盆清水,里面还发了一块有些发灰了的旧白毛巾。
“好好好,春桃真是个好孩子。来来来,快给焦叔,我自己来、自己来就行了。”
焦老大接过春桃手里的铜盆,放置于院中的一块石头上,撸起袖子,清洗了起来。
“焦叔,你洗洗吧,我去做晚饭去了。”
春桃说完,转身又走进了灶房,一片锅碗瓢盆的叮叮当当声,清脆的传来。
不一会儿,烟囱里,炊烟袅袅生起。
“阿柴啊,你小子快带着你娘一起回来吧。回来看看、瞧瞧,春桃,多好的一个姑娘。她要是能做我儿媳妇就好了,呵呵。阿柴,快点儿回来吧,回来就看你小子有没有那本事、有没有那福分喽。”
焦老大右手里拿着那块湿毛巾,愣愣的蹲在那铜盆前。左手还浸泡在那铜盆里的清水之中,一丝丝血水正悄悄的浸染、渗透。
这些天,虽然上不了花果山、打不了柴了,可是焦老大也没有闲着。
这不,那天一早去打柴,虽说未能上得了那花果山去,但是后来焦老大也并没有回来,而是直接就去了那海州城里。
在那菜市街上,海州城那柳员外家的管家正在招人。
焦老大想都没想就上前报了名,是啊,每天可有三个铜板呢。而要做的事情,只不过是些体力活儿罢了。
自己别的没有,一把子力气可还是有的。
这每天里,自己和其他几个劳力,就是在那花果山上,从那山涧里往那水帘洞处担水。
累是累了点儿,每天中午在那工地上,吃着自己带去的干粮。晚上回来,吃完春桃做的晚饭,洗洗上床,倒头就睡着了。
今天一不小心,脚下滑了一下。幸好自己反应快,左手撑住了身旁的一棵树,否则那一担水,还不都得洒了?
如今只不过是左手蹭破了点油皮罢了,如果真摔伤了,这回家躺着,每日里没了一份收入不算,还得花钱请郎中来看伤啊。
再说自己也不能让自己闲着啊,这一空闲下来,总是满脑子里都是他们娘儿俩的身影。
“焦叔,准备吃晚饭了。今晚吃红薯稀饭。那红薯可甜了。”
焦老大蹲在那里,背后传来了春桃开心的声音。
“好,吃饭喽。”
焦老大起身,端起那盆变得浑浊的水,朝院里那菜地走去。
“哗”的一声,焦老大把那盆水泼洒到了菜地里。
…………
“马文元,你到底是给我爹施了什么法术,这几天,天晚了,他也不赶你走了。你这、这每天都赖在我家了还?”
朴晓雨站在自家院子的花圃里,手里拿着一把小剪刀,一边随意的打理着身前的一丛月季花,一边故意冷着个脸、脆生生的说道。
“呵呵,本少爷自有妙计,不足为外人道也。”
马文元站在朴晓雨身后不远处,痴痴的看着朴晓雨俏生生的背影,好像刚刚回过神来似的,嬉皮笑脸的说道。
“呦嗨!马文元,我朴晓雨对你来说,竟然是成了一个外人了吗?”
朴晓雨忽然转过身来,佯装恼怒,手里拿着把剪刀,横眉竖眼的看着马文元。
“不不、不是,自己人、自己人。我的好晓雨妹妹,又怎么会是外人呢。呵呵呵……”
马文元向前走近几步,陪着笑脸。
“这还差不多,说,你到底给我爹爹灌了什么迷魂汤?”
朴晓雨伸出拿着剪刀的右手,指向走到近前来的马文元。
“嘿嘿嘿,也没有什么啦。我只不过是从我爹爹那间用来附庸风雅的书房里,偷了一套《二十四史》带给了你爹。”
马文元抬起右手,挠了挠头,讪笑着说道。
“什么?《二十四史》?我爹就因为一套书,这就准备把他女儿给卖了?”
朴晓雨杏目圆睁,手里的剪刀都快戳到马文元的胸口了。
“那可不是普通的《二十四史》啊,那可是我爹费了不少功夫,好不容易才搞来的。那可是本朝当今圣上钦定的武英殿刻印版本,十分的难得。我看这落我爹手里也没有什么用,就放在那书架上生灰了。所以本少爷,就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
马文元正有些兴奋的开始要显摆着自己的能耐呢,突然又被朴晓雨一声清脆的怒喝给打断了。
“马文元,瞧你这副模样。你是不是自认为摆平了我爹,就万事大吉了?嗯?哼!”
朴晓雨放下平举着的右手,愤愤然的一甩手,就准备拂袖而去。
没想到,把手里的剪刀给一下子脱了手去,无巧不巧的落在了那刚才修剪的月季花丛中了。当下好像竟是顾不得了似的,朴晓雨气呼呼的就朝花圃外走去。
“哎?哎!晓雨晓雨,我不是那意思啊。我、我对你的心思,你还不清楚吗?”
马文元转身抬腿起步,就欲追着朴晓雨而去。
“站住。”朴晓雨正走到这花圃边上,突然间发出一声低喝。
只见朴晓雨停了下来,也不回头,冷声说道:“马文元,给本小姐把那把小剪刀给剪回来,那可是本小姐的心爱之物。快点儿去捡吧,捡不回来,今晚就别想有饭吃。哼!”
说完,朴晓雨就出了这花圃而去。圆门处先向左转了个弯,不知何故,花枝乱颤似的一跺脚,转身走向圆门右边而去,不见了人影。
“呃?这?啊?剪刀捡回来了就有晚饭吃,这岂不是说……哈哈,找找找,快快找,找到剪刀,去吃饭……去吃饭。”
马文元由一开始的傻眼,转而愣神,再到后来的恍然大悟,当下就转过身来。
突然之间,马文元却又愣愣的站着不动了、傻了眼似的。
只见那把小剪刀,正落在那月季花丛的中央。
这看上去不太大的一丛月季花,现在开的可正好着呢。
枝枝蔓蔓反复缠绕,绿叶衬托着朵朵红花,一阵微风吹来,丝丝摇曳。
可是这纵横零落的枝枝丫丫间,那些肉眼可见、却又数之不清的月季花刺,不由得让马文元深深的倒吸了一口凉气。
“我我我,这女人心,看来可还真的是那海底针啊!我?不管了不管了,堂堂男子汉大丈夫,被这月季花刺扎个几下子,又不会死。为了能有晚饭吃,不是,是为了我心爱的晓雨,我、我马文元,拼了。”
马文元一个人站在那花圃里,总算是絮絮叨叨、自言自语似的、自我鼓励完了。
当下是一副咬牙切齿的模样,抬脚就向那丛月季花走去,好像是临了要上战场打仗的士卒似的、一副视死如归的模样。